衡公境公告[2018]01号
为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,防止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,根据法律规定,特公告如下:
CHOI BU YONG,中文名崔富容,男,1957年07月15日出生,持韩国普通护照,护照号M47257362。现持我驻韩国使馆签发的L签证,签证号码为K0465366,于2018年4月16日入境,入境可停留30天,停留有效期至2018年5月16日。该人于2018年4月17日在衡水市大广高速衡水湖服务区属枣强县段丢失。现宣布该人签证作废。
上述我支队签发的居留许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作废。10日后一经发现该人持用此居留许可阻止其入境或按非法居留查处。
特此公告。
衡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